备案事项
办理程序:
一、办理电子钥匙。(参考我局网站的办事指南:货物进出口许可证核发(进出口许可证企业电子钥匙申请) (审核 贸管处))下载填写申请表,附有关资料,到东风西路158号广州国际经贸大厦十二楼的对外贸易管理处审核盖章,邮寄商务部国富安公司(网站http://www.gfapki.com.cn/support/index.jsp#,服务热线010-58103599),办好后安装。
二、新合同登记流程:签订技术合同后,做网上申请,同时按规定把书面申请材料递交到广州市外经贸局技术与服务贸易处,市外经贸局同时收到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发证(退回时间重新计算)。通过登记后企业打印技术进口(或出口)合同申请表、数据表各一份,负责人签名、盖公章,前往换领正式的证书及数据表。
三、办理变更或技术费申请流程:按规定把书面申请材料递交到技术与服务贸易处,并用电子钥匙登录录入以前完成的售付汇记录到实际发生额中,书面资料经审核无误三个工作日后用电子钥匙进入变更里查询有新的记录表,打印一份盖章前往换领正式的《技术进口(或出口)合同数据变更记录表》。
技术进出口经营者(以下称企业)应在合同签字生效60天内办理合同登记、变更手续。
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企业应在提成金额形成后60天内办理提成费申请手续。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一、办理新合同登记须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办理合同登记申请报告,介绍企业情况、技术描述、合同主要内容、支付费用或提成费比率等情况。
(2)技术进口(或出口)合同正本或副本原件(外文本附中文翻译) 。
(3)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年审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内资企业)。
(4)当期(1- 月)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如有,应包含相应的技术费内容)。
(5)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复印件(如涉及建设用地方面需要支付的费用)。
(6)合同外方公司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另附翻译件盖公司章)。
提交书面材料后,企业用办理的电子钥匙登录商务部政府网站上的“技术进出口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网址:jsjckqy.fwmys.mofcom.gov.cn)进行合同申请,并在网上查询受理情况。如退回修改后重新发回,通过登记后,企业登录网站打印《技术进口(或出口)合同申请表》及相应的数据表,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到办证地点领取《技术进口(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和《技术进口(出口)合同数据表》。
二、办理合同变更登记须提交的材料(技术费、提成费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合同变更申请报告,介绍企业情况、技术登记证书号及提成费比率等情况,介绍变更申请内容。
(2)合同双方签订同意变更协议书原件(中、外文本),原技术合同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中、外文本)。
(3)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年审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内资企业)。
(4)当期(1- 月)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如有,应包含相应的技术费内容)。
(5)《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第一次及最新一次数据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阅后退回)。
(6)合同外方公司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三、办理技术费、提成费须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支付提成费申请报告,介绍企业情况、技术登记证书号及提成费比率,净销售额,计算出来的提成费数额,折成美元多少等。
(2)原技术合同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中文本)。
(3)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年审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内资企业)。
(4)当期(1- 月)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应包含相应的技术费内容)。
(5)《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第一次及最新一次数据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阅后退回)。需将售付汇记录录入到实际发生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