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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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时间:2017-12-28 浏览数:1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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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义务人

说明

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榄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立合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1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立据人

  

12.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立帐簿人

  

13.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五元

领受人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地[1989]34

颁布时间:1989-4-1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省辖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各地在贯彻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过程中,对各类技术合同如何计税贴花,提出了一些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关于技术转让合同的适用税目税率问题

    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为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二、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3. 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三、关于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知识、信息、技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四、关于计税依据问题

    对各类技术合同,应当按合同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金额依率计税。

    为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但对合同约定按研究开发经费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的,应按一定比例的报酬金额计税贴花。

    五、关于加强对技术合同征税的管理问题

    为加强对技术合同缴纳印花税的征收管理,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各级税务部门要积极取得科委和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机构的支持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印花税源泉控制的管理办法,因地制宜建立监督纳税、代征税款、代售印花等管理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八九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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