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投资海外
办理程序:
企业--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市外经贸局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1、企业的申请报告(含拟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的国别和地区计划);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财务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
4、公司章程、经营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5、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在有经营资格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工作5年以上,企业为其购买的参(社)保等相关证明原件;
6、法定代表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7、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材料一式6份,并装订成册;其中4份转报市外经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