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办理公司分立的申请书;
二、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
三、因公司分立而拟存续、新设公司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
四、公司合同、章程;
五、公司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由中国法定验资机构为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八、公司的债权人名单;
九、分立后各公司的合同、章程;
十、分立后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名单;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等另有规定及审批机关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