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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营运性质的运输公司的条件

时间:2015-02-01 浏览数:3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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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运输公司的条件

从事运输行业如果是航空运输请向民航局、如果是水运请向水运管理部门、如果是陆路请向公路运管部门等主管单位申请运输许可,从事公路运输经营的需要交通部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前置手续。危险品运输需要公安部门的前置审批手续。

一、申请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设立许可审批应具备的条件

【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六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
  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4、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注册运输公司流程

(一)工商局流程

1、查名(需1周时间)所需材料: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需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

3)公司名称(最好提供5个以上)。

2、验资

(即办即完)凭工商所核发的查名核准单及银行询证涵去银行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办理完后从银行领取投资人缴款单和对账单,随后由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3、办理营业执照(需两周时间)所需材料: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3)股东会决议;

4)董事会决议;

5)监事会决议;

6)章程;

7)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董事、监事、经理、董事长或者董事的任职证明;

9)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0)验资报告;

11)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12)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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